振動篩初次試運行步驟:
1、閉合電源開關,運行20—30分鐘空運轉,電機一般情況下應為逆時針方向運轉,如方向不對,請調整三相電源。
2、應確認振動電機在額定電流內運轉,在開始運轉時,特別是在低溫場合,電流會略高,但在20—30分鐘內,應減少到額定電流值內。
3、振動篩不得有異常聲音發生,如有異常聲音發生,應迅速關機進行檢查,異常聲音的發生一般是由緊固部分松動造成。特別是在運輸和分解后再組裝時造成,要十分注意各部分的緊固。篩機在起動和停機時有瞬間的共振區(1-3秒鐘),此時振幅和噪聲會明顯增大,屬正常現象。
4、空運轉后,可將少量的物料通過進料口進入篩機,而后慢慢地增加到所需和所能承受的給料量,此時應根據網面出料情況進行重錘的調整,使篩機的效率達到*狀態。
5、該系列篩機一般物料不配備彈跳球裝置,即可滿足篩分要求,特殊物料需要配置彈跳球裝置另行設計安裝,此時空載噪音會有所增加。